Toggle navigation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荣誉资质
大数据中心
高管团队
企业文化
精英团队
价值理念
新闻资讯
全部
公司动态
媒体报导
优秀项目
优秀作品
全部
战略政策与科学研究
标准规范与技术指南
区域交通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轨道公交与枢纽体系
大数据与交通模型
快速路网与道路规划
城市规划与发展
步行与自行车规划
停车与物流体系
综合改善与交通治理
交通设计与交通评价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老站入口
难道我们真的无路可走?
城市道路越来越宽的同时,市民也感觉到路越来越难走了:不仅仅是机动车拥堵现象严重,走路、骑自行车也越来越难,一些路段上由于路权分配设置不合理,市民不得不在机动车流中艰难穿行。近来南京市交管部门加大了对行人违章过街的处罚力度,市民对此举表示拥护的同时,也不禁要问,该谁来保障市民正当的行路权?现状绿灯14秒过街得小跑
昨天下午,在洪武路与淮海路的交叉路口,记者留心了一下,每当南北向绿灯亮时,行人总是不慌不忙地过街,因为绿灯时间长达45秒以上;可一到东西向绿灯亮时,就没人敢如此悠闲,因为只有14秒,一路小跑还是有人来不及在变灯之前过街,尽管街中心有一个约0.5米宽的窄长的行人安全岛,是用黄色斜线画成的,但机动车车流量大,在此等候的市民不免腿脚发软,年龄大的更是颇多抱怨。
这样的问题在其他路段也有,例如九华山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也没有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此路段机动车速度非常快,行人过街都得捏把汗。自行车被逼上人行道
南京交通白皮书提出,南京要建立成环成网的人行通道和自行车道,但现实是,行人没有合适的路可走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洪武北路置地广场对面,慢车道已经被机动车道所占据,骑车人只能和行人共用人行道,但这里人行道总共才2米左右的宽度,还有绿化、电话亭等设施,根本无法满足行人和骑车者的需求。有关人士承认,这是老城改造时规划部门设置的,为了尽量增加机动车道,侵犯了行人和骑车人的权益。
在石鼓路西段,道路南侧有人行道和独立的慢车道用隔离栏与机动车道分开,但路北侧就什么也没有,行人、自行车、机动车都在快车道上混行,很容易出事故。骑车人与行人混行,加速了人行道板的破损,也容易发生碰擦事故。在主次干道如此,支路、小巷情况就更严重了。小火瓦巷是一条交通很繁忙的支路,但人行道基本上都没有,设置成单行线后,路边又划线设置了不少停车位,这样一来,行人、自行车都不得不走到路中间与机动车混行。问题路权分配有违设计规范
那么,现有的这些现象是不是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所允许的呢?记者仔细查对了该规范的条文。在该规范4.3.1条写明:“自行车道路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混有其他非机动车的,单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应为4.5m。”在规范的5.2.3条注明:“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事实上,南京很多路段还达不到上述最低的规范要求。而且,由于近年来电瓶车、助力车数量猛增,不仅速度比自行车更快,而且占用路面面积也更大,更容易造成事故。而规划虽然列出南京还要建设一批地下过街通道,但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过街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症结只管开车的忽视骑车走路的
一位畅通工程的资深专家告诉记者,在城市道路的路权划分上,确实有偏重开车人的现象。其实,无论步行还是骑自行车都属于绿色、无污染的交通方式,需要鼓励和保护,过分强调机动车的利益是不公平的,这也反映了在路权划分上偏重了强势群体的思路。
遇到行人路权被侵占,并因此而造成交通事故时,行人是否可以起诉相关部门?交通专家认为,如果确实是路权分配不合理,行人可以起诉交管部门。南京金正达律师事务所丁力群高级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交通路权设置存在重大不合理,造成交通事故如果找不到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时,可以起诉交管部门。
2007-09-09 12:11:05
2080
新闻推荐
所有文章
公司动态
媒体报导
优秀项目